詳解
題目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已依法設立界標之土地所有權人,於重測結果公告後認為測量結果有錯誤者,應如何辦理?
考地籍圖重測結果錯誤的救濟。已設立界標者得於公告期間內繳納複丈費聲請複丈,答案 A。
(A)是答案
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地政機關繳納複丈費,聲請複丈
土地所有權人認為前項測量結果有錯誤,除未依前條之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外,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地政機關繳納複丈費,聲請複丈。── 土地法 第 46 條之 3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B)不是答案
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公告期滿後,向該管地政機關申請重新實施地籍測量
土地所有權人認為前項測量結果有錯誤,除未依前條之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外,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地政機關繳納複丈費,聲請複丈。── 土地法 第 46 條之 3 條
條文是於公告期間內聲請複丈,選項寫公告期滿後申請重新實施地籍測量。
(C)不是答案
應由該管地政機關予以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15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
土地所有權人認為前項測量結果有錯誤,除未依前條之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外,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地政機關繳納複丈費,聲請複丈。── 土地法 第 46 條之 3 條
條文是於公告期間內聲請複丈,選項寫調處後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
(D)不是答案
應由該管地政機關予以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15日內,循行政救濟程序辦理
土地所有權人認為前項測量結果有錯誤,除未依前條之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外,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地政機關繳納複丈費,聲請複丈。── 土地法 第 46 條之 3 條
條文是於公告期間內聲請複丈,選項寫調處後循行政救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