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18 題
甲之土地於106年10月1日贈與並移轉登記予乙,請問106年期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何?
官方答案:A下一題
詳解
題目甲之土地於106年10月1日贈與並移轉登記予乙,請問106年期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何?
考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地價稅以每年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載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10月1日才移轉,當年仍由甲繳納,答案 A。
修法提醒:民國110年修正前:土地稅法第40條規定地價稅每年徵收一次,八月三十一日納稅義務基準日規定在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20條;現行:基準日移列土地稅法第40條。以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的規定未變,修正內容不影響本題選項判斷。
(A)是答案
甲
地價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稽徵機關按照地政機關編送之地價歸戶冊及地籍異動通知資料核定,每年徵收一次,必要時得分二期徵收;其開徵日期,由省(市)政府定之。── 土地稅法 第 40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4 年 7 月 1 日修正版)
地價稅依本法第四十條之規定,每年一次徵收者,以八月三十一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 20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3 年 1 月 13 日修正版)
各年(期)地價稅以納稅義務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 20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3 年 1 月 13 日修正版)
事實對應:8月31日登記簿所載所有權人甲=納稅義務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
(B)不是答案
乙
地價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稽徵機關按照地政機關編送之地價歸戶冊及地籍異動通知資料核定,每年徵收一次,必要時得分二期徵收;其開徵日期,由省(市)政府定之。── 土地稅法 第 40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4 年 7 月 1 日修正版)
地價稅依本法第四十條之規定,每年一次徵收者,以八月三十一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 20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3 年 1 月 13 日修正版)
各年(期)地價稅以納稅義務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 20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3 年 1 月 13 日修正版)
條文是基準日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選項寫10月1日才取得的乙。
(C)不是答案
甲乙協議
地價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稽徵機關按照地政機關編送之地價歸戶冊及地籍異動通知資料核定,每年徵收一次,必要時得分二期徵收;其開徵日期,由省(市)政府定之。── 土地稅法 第 40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4 年 7 月 1 日修正版)
地價稅依本法第四十條之規定,每年一次徵收者,以八月三十一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 20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3 年 1 月 13 日修正版)
各年(期)地價稅以納稅義務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 20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3 年 1 月 13 日修正版)
條文是基準日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選項寫甲乙協議。
(D)不是答案
甲乙依持有月數分別負擔
地價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稽徵機關按照地政機關編送之地價歸戶冊及地籍異動通知資料核定,每年徵收一次,必要時得分二期徵收;其開徵日期,由省(市)政府定之。── 土地稅法 第 40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4 年 7 月 1 日修正版)
地價稅依本法第四十條之規定,每年一次徵收者,以八月三十一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 20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3 年 1 月 13 日修正版)
各年(期)地價稅以納稅義務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 20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3 年 1 月 13 日修正版)
條文是基準日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選項寫依持有月數分別負擔。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第1題一律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