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年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11 題
詳解
考奢侈稅與自用住宅認定。甲父為直系親屬且已設籍、無出租營業,A地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要件;甲一家未設籍,出售不能免奢侈稅,持有一年內稅率百分之十五,答案 B。
修法提醒: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6條之1(民國104年6月24日增訂):「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訂定銷售契約銷售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特種貨物,停止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本題於103年3月5日訂約,仍依當時規定課徵;第2條、第5條於民國104年修正前:第5條第1款為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非屬特種貨物;現行:另須有自住事實,並改為免徵。修正內容不影響本題選項判斷。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於民國103年6月29日訂定,第2條要件為無出租、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三戶以內;民國113年修正增列「應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房屋稅條例第5條於民國113年修正,自住稅率仍為百分之一點二。
(A)錯誤
某甲出售房地產A無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一、房屋、土地: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但符合第五條規定者,不包括之。──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第 2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0 年 5 月 4 日修正版)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屬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第 5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0 年 5 月 4 日修正版)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第 5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0 年 5 月 4 日修正版)
條文是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才非屬特種貨物,題目只有甲父設籍,選項寫無須課徵。
(B)正確
某甲持有房地產A期間,符合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之條件
本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土地稅法 第 9 條
本法第九條之自用住宅用地,以其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 4 條
自用住宅用地只要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設籍、無出租或營業,且房屋屬甲所有;甲父是直系親屬,已設籍,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條件。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須將題目事實(甲父設籍、無出租營業、房屋屬甲所有)套入第9條及施行細則第4條多項要件
(C)錯誤
某甲出售房地產A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其稅率為百分之十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持有期間,指自本條例施行前或施行後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計算至本條例施行後訂定銷售契約之日止之期間。──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第 3 條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稅率為百分之十。但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特種貨物,持有期間在一年以內者,稅率為百分之十五。──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第 7 條
持有期間自102年4月1日完成移轉登記起,算到103年3月5日訂定銷售契約止,未滿一年,依第7條但書稅率為百分之十五,不是百分之十。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須先依題目日期計算持有期間,再套稅率
(D)錯誤
某甲持有房地產A期間,不符合房屋稅住家用自用稅率
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二── 房屋稅條例 第 5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3 年 6 月 4 日修正版)
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符合下列情形者,屬供自住使用:── 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 第 2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3 年 6 月 29 日修正版)
一、房屋無出租使用。── 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 第 2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3 年 6 月 29 日修正版)
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 第 2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3 年 6 月 29 日修正版)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 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 第 2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3 年 6 月 29 日修正版)
房屋稅條例第5條自住稅率於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認定標準於103年6月29日訂定,都晚於題目持有期間(102年4月至103年3月),官方是以考試時的新制要件命題。認定標準第2條要件是無出租、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三戶以內,沒有設籍要件;官方以D為錯,是採甲父設籍並居住其中的假設,依此甲只有一戶、未出租營業,符合自住稅率。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題目只寫甲父設籍,未明寫實際居住,須採命題假設;且持有期間(102年4月至103年3月)早於認定標準訂定(103年6月29日),只能以考試時的標準推論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