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甲死亡時,遺有財產新臺幣500萬元。甲有子女乙、丙二人為其法定繼承人,甲生前立有遺囑,載明若乙之兒子丁考上不動產經紀人,無償給與丁新臺幣100萬元。甲死亡時,丁尚未考上不動產經紀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考附停止條件的遺贈。遺贈附停止條件者,自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遺贈只使受遺贈人取得請求交付的債權,D 正確。
官方答案疑義:選項 D 寫「遺囑」於丁考上時發生效力,但依第 1199 條遺囑本身於甲死亡時生效,第 1200 條規定的是附停止條件的「遺贈」自條件成就時生效;D 須把「遺囑」理解為「遺囑所定遺贈」才正確。
(A)錯誤
遺囑於甲死亡時發生效力,丁取得新臺幣100萬元之所有權
遺囑所定遺贈,附有停止條件者,自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民法 第 1200 條
條文是遺囑所定遺贈附有停止條件者自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選項寫甲死亡時丁即取得新臺幣100萬元之所有權。
(B)錯誤
遺囑於丁考上不動產經紀人時發生效力,丁取得新臺幣100萬元之所有權
遺囑自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 民法 第 1199 條
遺囑所定遺贈,附有停止條件者,自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民法 第 1200 條
遺囑本身於甲死亡時生效,其中附停止條件的遺贈自丁考上時發生效力(選項的「遺囑」須理解為遺贈);但遺贈不發生物權效力,丁只取得請求繼承人給付 100 萬元的債權,不是直接取得所有權。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遺贈只發生債權效力,屬學說見解
(C)錯誤
遺囑於甲死亡時發生效力,丁取得請求給付新臺幣100萬元之債權
遺囑自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 民法 第 1199 條
遺囑所定遺贈,附有停止條件者,自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民法 第 1200 條
條文是遺贈附停止條件者自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選項寫甲死亡時丁即取得請求給付之債權。
(D)是答案
遺囑於丁考上不動產經紀人時發生效力,丁取得請求給付新臺幣100萬元之債權
遺囑自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 民法 第 1199 條
遺囑所定遺贈,附有停止條件者,自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民法 第 1200 條
依命題意旨,選項的「遺囑」須解作「遺囑所定之附停止條件遺贈」:遺囑本身依第1199條於甲死亡時生效,遺贈依第1200條自丁考上不動產經紀人時發生效力;遺贈只有債權效力,丁取得向繼承人請求給付100萬元的債權。依原選項文字,D 有疑義,見 official_doubt。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遺贈只發生債權效力,屬學說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