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甲於民國102年1月1日向乙借新臺幣10萬元,約定同年6月30日清償,並由丙於其期限內擔任保證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考保證人的責任。就定有期限之債務保證,債權人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保證人除對延期已同意外,不負保證責任,A 正確。
(A)正確
清償期屆滿,乙允許甲延期清償時,應得丙之同意,否則丙不負保證責任
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者,如債權人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時,保證人除對於其延期已為同意外,不負保證責任。── 民法 第 755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B)錯誤
丙得隨時通知乙終止保證契約,並於通知到達乙後,不負保證責任
就連續發生之債務為保證而未定有期間者,保證人得隨時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契約。── 民法 第 754 條
條文是就連續發生之債務為保證而未定有期間者,選項寫就單一借款定期保證的丙得隨時終止。
(C)錯誤
清償期屆滿後,丙應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限催告乙向甲請求,丙始能免責
保證未定期間者,保證人於主債務清償期屆滿後,得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債權人於其期限內,向主債務人為審判上之請求。── 民法 第 753 條
約定保證人僅於一定期間內為保證者,如債權人於其期間內,對於保證人不為審判上之請求,保證人免其責任。── 民法 第 752 條
條文是保證未定期間者才可催告債權人,選項寫於期限內擔任保證人的丙應定期催告始能免責。
(D)錯誤
丙得隨時通知甲終止保證契約,並於通知到達甲後,不負保證責任
就連續發生之債務為保證而未定有期間者,保證人得隨時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契約。── 民法 第 754 條
條文是通知債權人終止,選項寫通知主債務人甲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