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事業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請許可進口玉米之聯合行為,經該會附加負擔後予以許可,並在期限屆滿前,再向主管機關申請期限延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考聯合行為許可。主管機關對許可及其條件、負擔、期限應主動公開,A 錯誤。
(A)錯誤
主管機關對許可及其有關之條件、負擔、期限,不得主動公開
主管機關對於前三條之許可及其有關之條件、負擔、期限,應主動公開。── 公平交易法 第 18 條
條文是主管機關應主動公開,選項寫不得主動公開。
(B)正確
事業向主管機關申請其延展期限,每次不得逾5年
事業如有正當理由,得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至六個月期間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申請延展;其延展期限,每次不得逾五年。── 公平交易法 第 16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C)正確
主管機關對申請展延所為之許可,得附加條件或負擔
主管機關為前條之許可時,得附加條件或負擔。── 公平交易法 第 16 條
事實對應:對展延申請所為之許可=主管機關為前條之許可。
(D)正確
事業如有正當理由,得於期限屆滿前3個月至6個月期間內申請
事業如有正當理由,得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至六個月期間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申請延展;其延展期限,每次不得逾五年。── 公平交易法 第 16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