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訪問交易之消費者,關於行使解除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為正確?
考訪問交易解除權。消費者得於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解除,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費用,答案 C。
(A)錯誤
消費者行使解除權,唯有直接退回商品給企業經營者之方式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消費者保護法 第 19 條
條文是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選項寫唯有直接退回商品。
(B)錯誤
經企業經營者同意,可以用口頭通知企業經營者的方式來解除契約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消費者保護法 第 19 條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消費者保護法 第 19 條
條文是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選項寫可以口頭通知。
(C)正確
消費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且無庸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消費者保護法 第 19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D)錯誤
消費者行使解除權的7天猶豫期,可以以特約排除猶豫期間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消費者保護法 第 19 條
條文是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選項寫可以特約排除猶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