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甲、乙兩人共有A地,應有部分甲為1/3、乙為2/3。下列何者錯誤?
考共有物分割。不分割約定有重大事由時仍得隨時請求分割,且期限有上限,A「不論任何事由均不得請求」錯誤。
(A)錯誤
若甲、乙協議20年內不得分割,則在該期限內,不論發生任何事由,甲、乙均不得請求分割
前項情形,如有重大事由,共有人仍得隨時請求分割。── 民法 第 823 條
條文是有重大事由仍得隨時請求分割,選項寫不論任何事由均不得請求。
(B)正確
甲得在未經乙的同意下,將其應有部分贈與及移轉給丁
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民法 第 819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C)正確
若甲商請乙分割A地未果,甲可聲請法院分割A地,此時法院須優先考慮原物分配
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 民法 第 824 條
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民法 第 824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D)正確
A地由丙無權占有使用,乙得在未經甲的同意下請求丙返還A地
各共有人對於第三人,得就共有物之全部為本於所有權之請求。但回復共有物之請求,僅得為共有人全體之利益為之。── 民法 第 821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