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大樓規約約定1樓露台屬於1樓甲使用,嗣後3樓所有權人乙將其房地產權出售並過戶給丙,請問該規約對丙繼受人有無效力?
考規約對繼受人的效力。區分所有權之繼受人應遵守原區分所有權人依規約所定之一切權利義務事項,答案 A。
(A)正確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之繼受人丙,應於繼受後遵守原區分所有權人依規約所定之一切權利義務事項
區分所有權之繼受人,應於繼受前向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請求閱覽或影印第三十五條所定文件,並應於繼受後遵守原區分所有權人依本條例或規約所定之一切權利義務事項。──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24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B)錯誤
丙未在規約簽章,對其不生效力
區分所有權之繼受人,應於繼受前向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請求閱覽或影印第三十五條所定文件,並應於繼受後遵守原區分所有權人依本條例或規約所定之一切權利義務事項。──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24 條
條文是繼受人應遵守規約所定之一切權利義務,選項寫丙未簽章不生效力。
(C)錯誤
丙不知有該規約約定,對其不生效力
區分所有權之繼受人,應於繼受前向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請求閱覽或影印第三十五條所定文件,並應於繼受後遵守原區分所有權人依本條例或規約所定之一切權利義務事項。──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24 條
條文是繼受人應遵守規約所定之一切權利義務,選項寫丙不知規約不生效力。
(D)錯誤
該規約僅能拘束原區分所有權人乙
區分所有權之繼受人,應於繼受前向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請求閱覽或影印第三十五條所定文件,並應於繼受後遵守原區分所有權人依本條例或規約所定之一切權利義務事項。──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24 條
條文是繼受人應遵守原區分所有權人依規約所定事項,選項寫規約僅拘束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