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18 題
不動產經紀業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時,下列何種情形,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先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始處一定金額之罰鍰?
官方答案:D下一題
詳解
題目不動產經紀業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時,下列何種情形,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先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始處一定金額之罰鍰?
考先限期改正再處罰的情形。違反第18條揭示證照義務,依第29條第1項第4款應先令限期改正,答案 D。
(A)不是答案
設立之營業處所未置經紀人
經紀業設立之營業處所至少應置經紀人一人。──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11 條
一、違反第七條第六項、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9 條
事實對應:設立之營業處所未置經紀人=違反第十一條。
(B)不是答案
僱用未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
經紀業不得僱用未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17 條
一、違反第七條第六項、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9 條
事實對應:僱用未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違反第十七條。
(C)不是答案
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
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其經營仲介業務者,並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19 條
一、違反第七條第六項、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9 條
事實對應: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
(D)是答案
未將其仲介或代銷相關證照及許可文件連同經紀人證書揭示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
經紀業應將其仲介或代銷相關證照及許可文件連同經紀人證書揭示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18 條
四、違反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9 條
事實對應:未揭示證照、許可文件及經紀人證書=違反第十八條。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