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14 題
採加盟經營方式之不動產經紀業者如以不正當限制加盟店服務報酬標準,作為成立或持續加盟經營關係之條件,而有限制競爭之虞者,屬於下列何種違反公平交易法之情事?
官方答案:A下一題
詳解
題目採加盟經營方式之不動產經紀業者如以不正當限制加盟店服務報酬標準,作為成立或持續加盟經營關係之條件,而有限制競爭之虞者,屬於下列何種違反公平交易法之情事?
考加盟業主限制加盟店報酬。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交易條件,屬第20條第5款,答案 A。
(A)是答案
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
六、採加盟經營方式之不動產經紀業者應容許其加盟店自由決定服務報酬,如以不正當限制加盟店服務報酬標準,作為成立或持續加盟經營關係之條件,而有限制競爭之虞者,將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五款規定。──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之規範說明 第 6 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而有限制競爭之虞者,事業不得為之:── 公平交易法 第 20 條
五、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 第 20 條
事實對應:加盟店=交易相對人;限制服務報酬作為加盟條件=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
(B)不是答案
相互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而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構成公平交易法之聯合行為
六、採加盟經營方式之不動產經紀業者應容許其加盟店自由決定服務報酬,如以不正當限制加盟店服務報酬標準,作為成立或持續加盟經營關係之條件,而有限制競爭之虞者,將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五款規定。──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之規範說明 第 6 條
本法所稱聯合行為,指具競爭關係之同一產銷階段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數量、技術、產品、設備、交易對象、交易地區或其他相互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而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者。── 公平交易法 第 14 條
條文是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五款規定,選項寫構成聯合行為。
(C)不是答案
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他事業不為價格之競爭、參與結合、聯合或為垂直限制競爭之行為
六、採加盟經營方式之不動產經紀業者應容許其加盟店自由決定服務報酬,如以不正當限制加盟店服務報酬標準,作為成立或持續加盟經營關係之條件,而有限制競爭之虞者,將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五款規定。──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之規範說明 第 6 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而有限制競爭之虞者,事業不得為之:── 公平交易法 第 20 條
四、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他事業不為價格之競爭、參與結合、聯合或為垂直限制競爭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 第 20 條
五、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 第 20 條
條文是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五款規定,選項寫第二十條第四款的行為。
(D)不是答案
以損害特定事業為目的,促使他事業對該特定事業斷絕供給、購買或其他交易之行為
六、採加盟經營方式之不動產經紀業者應容許其加盟店自由決定服務報酬,如以不正當限制加盟店服務報酬標準,作為成立或持續加盟經營關係之條件,而有限制競爭之虞者,將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五款規定。──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之規範說明 第 6 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而有限制競爭之虞者,事業不得為之:── 公平交易法 第 20 條
一、以損害特定事業為目的,促使他事業對該特定事業斷絕供給、購買或其他交易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 第 20 條
條文是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五款規定,選項寫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行為。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