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第 2 題
有關權利客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官方答案:C下一題
詳解
題目有關權利客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考物的分類。臨時拼裝、可隨時移動的貨櫃屋不是定著物,不屬不動產,C 錯誤。
(A)正確
甲未經乙的同意在乙的土地上種植樹木,該樹木為乙土地上之部分
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分。── 民法 第 66 條
事實對應:種植在乙土地上未分離之樹木=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
(B)正確
甲飼養一頭母牛,後來該母牛生下一頭小牛,小牛所有權仍屬於甲所有
稱天然孳息者,謂果實、動物之產物及其他依物之用法所收穫之出產物。── 民法 第 69 條
物之成分及其天然孳息,於分離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仍屬於其物之所有人。── 民法 第 766 條
事實對應:母牛生下之小牛=天然孳息中的動物之產物。
(C)錯誤
為收容災民而臨時拼裝之貨櫃屋,仍為定著物,性質上為不動產
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 民法 第 66 條
實務認定定著物須非土地之構成部分、繼續附著於土地,且達到一定經濟上目的。臨時拼裝收容災民的貨櫃屋只是暫時放置,可以移動,不具繼續附著性,不是定著物,屬動產。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定著物的認定標準來自實務見解,條文只寫「定著物」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