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第 1 題
依我國民法第1173條有關歸扣之規定,下列何種被繼承人生前將財產贈與某特定繼承人,無須將該贈與價額,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扣除?
官方答案:B下一題
詳解
題目依我國民法第1173條有關歸扣之規定,下列何種被繼承人生前將財產贈與某特定繼承人,無須將該贈與價額,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扣除?
考歸扣。只有因結婚、分居或營業所受的贈與須歸扣,重大災難生還時的贈與不在範圍內,B 是答案。
(A)不是答案
因該特定繼承人結婚時之贈與
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民法 第 1173 條
前項贈與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扣除。── 民法 第 1173 條
事實對應:結婚時之贈與=因結婚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
(B)是答案
因該特定繼承人重大災難生還時之贈與
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民法 第 1173 條
前項贈與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扣除。── 民法 第 1173 條
條文是因結婚、分居或營業之贈與,選項寫重大災難生還時之贈與。
(C)不是答案
因該特定繼承人從家裡決定分居時之贈與
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民法 第 1173 條
前項贈與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扣除。── 民法 第 1173 條
事實對應:分居時之贈與=因分居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
(D)不是答案
因該特定繼承人決定經營事業時之贈與
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民法 第 1173 條
前項贈與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扣除。── 民法 第 1173 條
事實對應:經營事業時之贈與=因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