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9 題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有關不動產經紀營業員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官方答案:D下一題
詳解
題目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有關不動產經紀營業員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考經紀營業員資格。因破產宣告未復權被撤銷證明者,原因消滅後得重新請領(細則第28條),答案 D。
(A)錯誤
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團體舉辦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合格者,即得充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團體舉辦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合格或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並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團體登錄及領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者,得充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13 條
條文是訓練合格並登錄及領有經紀營業員證明者,選項寫訓練合格即得充任。
(B)錯誤
領有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證書者,即得充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團體舉辦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合格或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並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團體登錄及領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者,得充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13 條
條文是考試及格並登錄及領有經紀營業員證明者,選項寫領有及格證書即得充任。
(C)錯誤
取得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訓練不得少於二十個小時,其證明有效期限為四年
前項經紀營業員訓練不得少於三十個小時,其證明有效期限為四年──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13 條
條文是訓練不得少於三十個小時,選項寫二十個小時。
(D)正確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因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而被撤銷者,於原因消滅後,得重新請領證明
二、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6 條
有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第七款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經紀人員。──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14 條
經紀人員依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受撤銷或廢止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或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者,於原因消滅後,得重新請領證書或證明。──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28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