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第 12 題
關於連帶債務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官方答案:C下一題
詳解
題目關於連帶債務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考連帶債務人的內部求償。一人不能償還分擔額時,由求償權人與他債務人按照比例分擔,C 正確。
(A)錯誤
連帶債務人相互間,縱因債務人中之一人應單獨負責之事由所致之損害及支付之費用,仍應平均分擔義務
連帶債務人相互間,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平均分擔義務。但因債務人中之一人應單獨負責之事由所致之損害及支付之費用,由該債務人負擔。── 民法 第 280 條
條文是應單獨負責之事由所致損害由該債務人負擔,選項寫仍應平均分擔。
(B)錯誤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因清償、代物清償、提存、抵銷或混同,致他債務人同免責任者,得向他債務人請求償還各自分擔之部分,但不得請求利息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因清償、代物清償、提存、抵銷或混同,致他債務人同免責任者,得向他債務人請求償還各自分擔之部分,並自免責時起之利息。── 民法 第 281 條
條文是並自免責時起之利息,選項寫不得請求利息。
(C)正確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不能償還其分擔額者,其不能償還之部分,由求償權人與他債務人按照比例分擔之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不能償還其分擔額者,其不能償還之部分,由求償權人與他債務人按照比例分擔之。但其不能償還,係由求償權人之過失所致者,不得對於他債務人請求其分擔。── 民法 第 282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D)錯誤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不能償還其分擔額,而他債務人中之一人應分擔之部分已免責者,無須負其責任
前項情形,他債務人中之一人應分擔之部分已免責者,仍應依前項比例分擔之規定,負其責任。── 民法 第 282 條
條文是仍應依前項比例分擔之規定負其責任,選項寫無須負其責任。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