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依現行民法規定,下列何者須經登記始生法律效力?
考登記生效要件。依法律行為設定不動產物權,非經登記不生效力,設定抵押權的物權行為須經登記,C 是答案。
(A)不是答案
遺產之繼承
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民法 第 1147 條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民法 第 759 條
事實對應:遺產之繼承=繼承。
(B)不是答案
土地買賣契約
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民法 第 345 條
條文是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選項寫須經登記始生法律效力。
(C)是答案
設定抵押權之物權行為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民法 第 758 條
事實對應:設定抵押權之物權行為=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設定。
(D)不是答案
夫妻就共同財產制之約定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 民法 第 1008 條
條文是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選項為須經登記始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