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關於規定地價,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考規定地價程序。主管機關辦理規定地價時,應分區調查最近一年的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答案 B。
(A)錯誤
規定地價後,每三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延長之
規定地價後,每二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 平均地權條例 第 14 條
條文是每二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選項寫每三年。
(B)正確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須分區調查最近一年之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之程序如左:── 平均地權條例 第 15 條
一、分區調查最近一年之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 平均地權條例 第 15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C)錯誤
土地所有權人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徵收之
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 平均地權條例 第 16 條
條文是得照價收買,選項寫得徵收之。
(D)錯誤
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 平均地權條例 第 16 條
條文是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選項寫以公告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