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第 20 題
下列關於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何者正確?
官方答案:A下一題
詳解
題目下列關於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何者正確?
考夫妻財產制契約。夫妻得於結婚前或結婚後以書面訂立,A 正確;登記只是對抗要件。
修法提醒:考試當時:民法第 13 條第 3 項規定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婚後的未成年人自行訂立夫妻財產制契約不須同意,C 一概說須得同意,錯誤;現行:民國 110 年 1 月 13 日修正公布、112 年 1 月 1 日施行,刪除第 13 條第 3 項,婚姻不再使未成年人取得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婚前依第 1004 條訂立夫妻財產制契約,依第 77、79 條原則上須法定代理人允許或承認,C 依現行法可認為正確。
(A)正確
夫妻於結婚前或結婚後,均得以書面約定夫妻財產制契約
夫妻得於結婚前或結婚後,以契約就本法所定之約定財產制中,選擇其一,為其夫妻財產制。── 民法 第 1004 條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應以書面為之。── 民法 第 1007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C)錯誤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當事人如為未成年人時,應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為有效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民法 第 13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8 年 6 月 19 日修正版)
條文是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選項寫當事人如為未成年人時應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為有效。
(D)錯誤
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得以契約廢止其財產制契約,或改用他種約定財產制,但以一次為限
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得以契約廢止其財產契約,或改用他種約定財產制。── 民法 第 1012 條
條文是得廢止或改用他種約定財產制,選項加上以一次為限。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