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下列何者非屬公同共有之性質?
考公同共有。遺產、合夥財產、共同財產制財產都是公同共有;社團法人財產屬法人單獨所有,C 是答案。
(A)不是答案
繼承人有數人時,其繼承取得之遺產
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民法 第 1151 條
事實對應:繼承取得之遺產=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B)不是答案
合夥人之合夥財產
各合夥人之出資及其他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全體之公同共有。── 民法 第 668 條
事實對應: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全體之公同共有。
(C)是答案
屬於社團法人名下之財產
法人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 民法 第 26 條
社團法人有獨立人格,得享受權利,其名下財產屬法人單獨所有,不是社員的公同共有。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法人財產歸屬須依法人人格推論
(D)不是答案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制下之財產
夫妻之財產及所得,除特有財產外,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 民法 第 1031 條
事實對應:夫妻共同財產制下之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