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第 2 題
下列何者非消滅時效適用之客體?
官方答案:A下一題
詳解
題目下列何者非消滅時效適用之客體?
考消滅時效的客體。人格權受侵害的除去妨害請求權,通說認為不罹於消滅時效,A 是答案。
(A)是答案
人格權受侵害時之除去妨害請求權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民法 第 18 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民法 第 125 條
人格權是與人格不可分離的權利,侵害狀態持續時,除去妨害請求權隨時發生;通說認為不適用消滅時效,否則人格權將因時效而無從保護。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民法未明文規定,依學說與實務見解判斷
(B)不是答案
夫妻因離婚所約定之贍養費請求權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民法 第 125 條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民法 第 126 條
事實對應:夫妻因離婚約定之贍養費給付請求權=請求權。
(C)不是答案
繼承權受侵害時之回復請求權
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民法 第 1146 條
事實對應:繼承權受侵害時之回復請求權=前項回復請求權。
(D)不是答案
未登記不動產所有權人之返還請求權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民法 第 125 條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 民法 第 767 條
釋字第 107 號只排除「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回復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未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依第 767 條請求返還,仍適用第 125 條 15 年時效。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已登記與未登記不動產返還請求權的區分來自大法官解釋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