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4 題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關於經紀業經營仲介與代銷業務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官方答案:B下一題
詳解
題目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關於經紀業經營仲介與代銷業務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考仲介與代銷的區別。報酬標準及收取方式之揭示,只適用於經營仲介業務者,代銷經紀業不適用,答案 B。
修法提醒: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於民國110年1月27日修正公布(110年7月1日施行)。修正前:代銷業者應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三十日內申報登錄;現行:受託代銷預售屋者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登錄。代銷業者都有申報義務,修正內容不影響本題選項判斷。
(A)錯誤
受起造人或建築業之委託,負責企劃並代理銷售不動產之業務為仲介業務;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為代銷業務
五、仲介業務︰指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4 條
六、代銷業務︰指受起造人或建築業之委託,負責企劃並代理銷售不動產之業務。──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4 條
條文是受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企劃並代理銷售為代銷業務,選項寫為仲介業務。
(B)正確
經營仲介業務者,應將報酬標準及收取方式於營業處所明顯處揭示;經營代銷業務者,則不須揭示之
經營仲介業務者應揭示報酬標準及收取方式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0 條
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於代銷經紀業不適用之。──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21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C)錯誤
經營仲介業務者,應僱用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從事業務;經營代銷業務者,則無此限制
經紀業不得僱用未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17 條
條文是經紀業不得僱用未具備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選項寫代銷無此限制。
(D)錯誤
經營仲介業務者,有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之義務;經營代銷業務者,則無此義務
經營仲介業務者,對於買賣或租賃委託案件,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並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或簽訂租賃契約書後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4 條之 1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版)
經營代銷業務者,對於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之案件,應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4 條之 1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版)
條文是經營代銷業務者亦應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選項寫代銷無此義務。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