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已公告徵收之土地,需用土地人應切實按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在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前,需用土地人應每年檢討其興辦事業計畫,並由其上級事業主管機關列管。有下列那種情形,應辦理撤銷徵收?
考撤銷與廢止徵收的區別。公告徵收時都市計畫已規定以市地重劃等方式開發,屬應撤銷徵收;其餘三項都是應廢止徵收,答案 C。
(A)不是答案
因工程變更設計,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
已公告徵收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廢止徵收:──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9 條
一、因工程變更設計,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9 條
條文是將此情形列為應廢止徵收,選項列為撤銷徵收事由。
(B)不是答案
土地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興辦之事業改變、興辦事業計畫經註銷、開發方式改變或取得方式改變
已公告徵收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廢止徵收:──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9 條
二、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興辦之事業改變、興辦事業計畫經註銷、開發方式改變或取得方式改變。──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9 條
條文是將此情形列為應廢止徵收,選項列為撤銷徵收事由。
(D)不是答案
已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尚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之土地,因情事變更,致原徵收土地之全部或一部已無徵收之必要
已公告徵收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廢止徵收:──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9 條
三、已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尚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之土地,因情事變更,致原徵收土地之全部或一部已無徵收之必要。──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9 條
條文是將此情形列為應廢止徵收,選項列為撤銷徵收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