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下列有關平均地權條例及土地稅法中有關累進課地價稅之敘述,何者正確?
考地價稅累進稅率。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 5 倍課千分之十五,5 至 10 倍千分之二十五,10 至 15 倍千分之三十五,15 至 20 倍千分之四十五,答案 D。
(A)錯誤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三十
一、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十五。── 土地稅法 第 16 條
條文是千分之十五,選項寫千分之三十。
(B)錯誤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五倍至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三十五
二、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五倍至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二十五。── 土地稅法 第 16 條
條文是千分之二十五,選項寫千分之三十五。
(C)錯誤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倍至十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四十
三、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倍至十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三十五。── 土地稅法 第 16 條
條文是千分之三十五,選項寫千分之四十。
(D)正確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五倍至二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四十五
四、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五倍至二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四十五。── 土地稅法 第 16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