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甲未婚生有乙、丙、丁三子,某日甲因細故與乙口角,乙遂憤而毆打甲成傷,當時丙雖在場,然畏懼乙身強體壯,並未勸阻。甲心灰意冷,當場表示自己百年後,乙不得繼承其財產;事後更逢人便訴說丙也不孝,未挺身護甲。丙得知此事甚為憤怒,認為自己僅求自保並沒有錯,遂在某日憤而持刀殺甲,經丁阻止而未得逞,但日後仍經法院判決殺人未遂而受刑之宣告確定。不久甲因年老體衰而去世,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考喪失繼承權。乙重大虐待並經甲表示不得繼承,丙故意殺甲未遂受刑之宣告,二人均喪失繼承權,只有丁可繼承,D 正確。
(A)錯誤
甲僅表示乙不得繼承其財產,未表示丙不得繼承,故丙仍可繼承其財產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民法 第 1145 條
條文是故意致被繼承人於死雖未致死而受刑之宣告者喪失繼承權,選項寫丙仍可繼承。
(B)錯誤
甲雖表示乙不得繼承其財產,但並未追訴乙之傷害罪,乙既未受刑之宣告,故乙仍得繼承甲的財產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民法 第 1145 條
乙毆打甲成傷屬重大虐待,且甲已表示乙不得繼承,依第 1145 條第 1 項第 5 款即喪失繼承權;第 5 款不以受刑之宣告為要件。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毆打是否構成重大虐待須依事實定性
(C)錯誤
甲若宥恕丙之行為,則乙、丙、丁三人可以一起繼承甲的財產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民法 第 1145 條
條文是第二款至第四款經宥恕者繼承權不喪失,選項寫宥恕第一款的丙後可繼承。
(D)正確
僅有丁可以繼承甲的財產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民法 第 1145 條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民法 第 1145 條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民法 第 1145 條
乙依第 5 款喪失繼承權;丙依第 1 款喪失,且第 1 款不能因宥恕回復;丁阻止丙殺甲,題幹未載丁有喪失繼承權的事由。甲未婚,只有丁可以繼承。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須將各子女行為分別套用第 1145 條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