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實施區段徵收時,申請發給抵價地者,對其被徵收土地之權利義務,於何時終止?
考抵價地權利義務終止時點。於接到主管機關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時終止,答案 B。
(A)不是答案
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發給抵價地時
申請發給抵價地者,對其土地之權利義務,於接到該管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時終止。──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0 條
條文是接到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時,選項寫申請發給抵價地時。
(B)是答案
接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時
申請發給抵價地者,對其土地之權利義務,於接到該管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時終止。──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0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C)不是答案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將抵價地登記為申請人所有時
申請發給抵價地者,對其土地之權利義務,於接到該管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時終止。──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0 條
條文是接到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時,選項寫抵價地登記為申請人所有時。
(D)不是答案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將抵價地點交申請人接管時
申請發給抵價地者,對其土地之權利義務,於接到該管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時終止。──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0 條
條文是接到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時,選項寫抵價地點交接管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