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依土地徵收條例有關徵用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考徵用。徵用期間逾 3 年者,所有權人收到通知 30 日內得請求徵收所有權,答案 C。
(A)錯誤
國家因興辦繼續性之公共建設工程,得徵用私有土地或土地改良物
國家因興辦臨時性之公共建設工程,得徵用私有土地或土地改良物。── 土地徵收條例 第 58 條
條文是臨時性之公共建設工程,選項寫繼續性。
(B)錯誤
徵用期間逾六年,或二次以上徵用,期間合計逾六年者,需用土地人應於申請徵用前,以書面通知
徵用期間逾三年,或二次以上徵用,期間合計逾三年者,需用土地人應於申請徵用前,以書面通知;── 土地徵收條例 第 58 條
條文是逾三年,選項寫逾六年。
(C)正確
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於收到徵用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得請求需用土地人徵收所有權
徵用期間逾三年,或二次以上徵用,期間合計逾三年者,需用土地人應於申請徵用前,以書面通知;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於收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得請求需用土地人徵收所有權,需用土地人不得拒絕。── 土地徵收條例 第 58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D)錯誤
因徵用而請求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者,必要時所有權人得申請收回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
依前項規定請求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者,不得再依第九條規定申請收回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 土地徵收條例 第 58 條
條文是不得再申請收回,選項寫得申請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