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下列敘述所涉及之物,何者不能單獨作為物權之客體?
考物權的客體。已安裝於大廈運作的電梯成為建築物的重要成分,不能單獨作為物權客體,B 是答案。
(A)不是答案
醫療器材店所販售之大腿義肢
店內販售的義肢尚未裝在人體上,是獨立的動產,可以單獨作為所有權的客體。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物的獨立性須依學說判斷
(B)是答案
已被安裝置入大廈內運作的客製化電梯
動產因附合而為不動產之重要成分者,不動產所有人,取得動產所有權。── 民法 第 811 條
電梯安裝進大廈後與建築物結合,非毀損不能分離,成為建築物的重要成分,依第 811 條由不動產所有人取得,不能單獨作為物權客體。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是否為建築物的重要成分須依事實定性
(C)不是答案
區分所有建築物(如大廈)之專有部分
前項專有部分,指區分所有建築物在構造上及使用上可獨立,且得單獨為所有權之標的者。── 民法 第 799 條
事實對應:大廈之專有部分=得單獨為所有權之標的者。
(D)不是答案
足以遮風避雨的違章建築物
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 民法 第 66 條
足以遮風避雨的違章建築雖無法登記,仍是土地的定著物,屬獨立的不動產,可為所有權的客體(由建造人原始取得)。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違章建築的獨立性依實務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