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39 題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關於供區分所有權人使用部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官方答案:B下一題
詳解
題目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關於供區分所有權人使用部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考專有與共用部分。「以牆之外緣為界」只是登記測繪界線,不能據以推出外牆可設廣告物;外牆設廣告物依第8條仍應依法令規定辦理,B 錯誤。
(A)正確
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
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4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B)錯誤
獨立建築物所有權之牆壁,以牆之外緣為界。故該牆所屬之區分所有權人得於區分所有人權會議決議同意後,於外牆設置廣告物
一、獨立建築物所有權之牆壁,以牆之外緣為界。──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56 條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8 條
條文是外牆面設置廣告物應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受依法報備之規約或會議決議限制,選項寫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同意後得設置廣告物。
(C)正確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修繕費用,若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全數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2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D)正確
公寓大廈通往室外之通路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其為下列各款者,並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7 條
二、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7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