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下列何者非反托拉斯法基金之用途?
考反托拉斯基金用途(第47條之1第3項)。列舉的七款用途沒有補助消費者因聯合行為所受損害,答案 D。
(D)是答案
補助消費者因聯合行為而受之損害
第一項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之支出。
二、推動國際競爭法執法機關之合作、調查及交流事項。
三、補助本法與涉及檢舉獎金訴訟案件相關費用之支出。
四、辦理競爭法相關資料庫之建置及維護。
五、辦理競爭法相關制度之研究發展。
六、辦理競爭法之教育及宣導。
七、其他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之必要支出。── 公平交易法 第 47 條之 1 條
條文是七款用途,沒有補助消費者損害,選項寫補助消費者因聯合行為而受之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