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4 題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關於不動產經紀業者之行為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官方答案:A下一題
詳解
題目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關於不動產經紀業者之行為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考經紀業行為規範。經營仲介業務者經買賣雙方書面同意,得同時接受雙方委託(第24條之2),A 錯誤。
修法提醒:民國 110 年修正前:第 24 條之 1 第 2 項規定代銷業應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三十日內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現行:民國 110 年 1 月 27 日修正公布(110 年 7 月 1 日施行),改為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並應於簽訂、變更或終止委託代銷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報備查,依現行法 B 錯誤。
(A)錯誤
經營仲介業務者依民法禁止雙方代理原則,不得同時接受雙方之委託進行不動產買賣
經營仲介業務者經買賣或租賃雙方當事人之書面同意,得同時接受雙方之委託,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4 條之 2 條
條文是經雙方書面同意得同時接受雙方之委託,選項寫不得同時接受雙方委託。
(B)正確
經營代銷業務者,對於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之案件,應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經營代銷業務者,對於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之案件,應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4 條之 1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版)
經營代銷業務,受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預售屋者,應於簽訂、變更或終止委託代銷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將委託代銷契約相關書件報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資訊。──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4 條之 1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D)正確
經紀業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其經營仲介業務者,並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
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其經營仲介業務者,並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19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