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關於區分所有建築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考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經規約約定供特定所有人使用(約定專用),C 寫「不得」錯誤,是答案。
(A)正確
稱區分所有建築物者,謂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專有其一部,就專有部分有單獨所有權,並就該建築物及其附屬物之共同部分共有之建築物
稱區分所有建築物者,謂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專有其一部,就專有部分有單獨所有權,並就該建築物及其附屬物之共同部分共有之建築物。── 民法 第 799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B)正確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指區分所有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於專有部分之附屬物
共有部分,指區分所有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於專有部分之附屬物。── 民法 第 799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C)錯誤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經規約之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之特定所有人使用
專有部分得經其所有人之同意,依規約之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之所有人共同使用;共有部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經規約之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之特定所有人使用。── 民法 第 799 條
條文是共有部分得經規約之約定供特定所有人使用,選項寫不得經規約之約定供特定所有人使用。
(D)正確
區分所有建築物專有部分得經其所有人之同意,依規約之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之所有人共同使用
專有部分得經其所有人之同意,依規約之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之所有人共同使用;共有部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經規約之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之特定所有人使用。── 民法 第 799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