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乙與甲約定,於甲大學畢業時,乙將贈與甲汽車一輛。此項贈與契約所附約款之性質如何?
考法律行為附款。甲能否大學畢業是將來不確定的事實,以之為贈與發生效力的要件,屬停止條件,C 是答案。
(A)不是答案
終期
附始期之法律行為,於期限屆至時,發生效力。── 民法 第 102 條
附終期之法律行為,於期限屆滿時,失其效力。── 民法 第 102 條
期限是將來確定到來的事實;甲能否大學畢業並不確定,不是期限,更不是使效力消滅的終期。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須依附款內容是否為將來不確定的事實,判斷是條件或期限
(B)不是答案
始期
附始期之法律行為,於期限屆至時,發生效力。── 民法 第 102 條
附終期之法律行為,於期限屆滿時,失其效力。── 民法 第 102 條
始期須為將來確定到來的事實,大學畢業與否不確定,不是始期。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須依附款內容是否為將來不確定的事實,判斷是條件或期限
(C)是答案
停止條件
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民法 第 99 條
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民法 第 99 條
大學畢業是將來客觀不確定的事實,贈與於畢業時才發生效力,屬停止條件。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須依附款內容是否為將來不確定的事實,判斷是條件或期限
(D)不是答案
解除條件
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民法 第 99 條
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民法 第 99 條
解除條件是成就時使已生效的法律行為失效;本題是畢業時才發生贈與效力,屬停止條件。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須依附款內容是否為將來不確定的事實,判斷是條件或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