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11 題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建商興建預售屋商品出售予消費者所為之行政監督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官方答案:A下一題
詳解
題目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建商興建預售屋商品出售予消費者所為之行政監督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考消保法行政監督(第33至37條)。地方政府調查完成後「得公開其經過及結果」,A 寫不得公開,錯誤。
(A)錯誤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為建商提供之預售屋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虞者,應即進行調查。於調查完成後,不得公開其經過及結果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為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虞者,應即進行調查。於調查完成後,得公開其經過及結果。── 消費者保護法 第 33 條
條文是調查完成後得公開其經過及結果,選項寫不得公開。
(C)正確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建商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經調查認為確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或確有損害之虞者,應命其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經第三十三條之調查,認為確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或確有損害之虞者,應命其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必要時並得命企業經營者立即停止該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加工、輸入、經銷或服務之提供,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消費者保護法 第 36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D)正確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建商提供之商品或服務,對消費者已發生重大損害或有發生重大損害之虞,而情況危急時,除命其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之處置外,應即在大眾傳播媒體公告企業經營者之名稱、地址、商品、服務、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對消費者已發生重大損害或有發生重大損害之虞,而情況危急時,除為前條之處置外,應即在大眾傳播媒體公告企業經營者之名稱、地址、商品、服務、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消費者保護法 第 37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