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甲向乙提出給付,但給付遲延,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考給付遲延(第 233 條)。金錢債務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C 正確。
(A)錯誤
乙得向甲主張遲延之損害賠償以代替原定給付
遲延後之給付,於債權人無利益者,債權人得拒絕其給付,並得請求賠償因不履行而生之損害。── 民法 第 232 條
條文是遲延後之給付於債權人無利益者才得拒絕並請求賠償,選項寫乙得直接請求代替原定給付。
(B)錯誤
甲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原則上毋須負責
前項債務人,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 民法 第 231 條
條文是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選項寫毋須負責。
(C)正確
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乙得向債務人甲請求以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
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 民法 第 233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D)錯誤
對於甲之遲延給付,不論是否可歸責於甲,甲皆應負遲延之賠償責任
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未為給付者,債務人不負遲延責任。── 民法 第 230 條
條文是不可歸責於債務人者不負遲延責任,選項寫不論是否可歸責皆應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