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年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第 31 題
甲為乙之代理人,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官方答案:B下一題
詳解
題目甲為乙之代理人,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考代理(第 170 條)。逾越代理權限屬無權代理,經本人承認即對本人發生效力,B 正確。
(A)錯誤
若甲為意定代理人,其被相對人丙詐欺所為之代理行為,應由甲自行撤銷
代理人之意思表示,因其意思欠缺、被詐欺、被脅迫,或明知其事情或可得而知其事情,致其效力受影響時,其事實之有無,應就代理人決之。── 民法 第 105 條
被詐欺的事實雖就代理人決之,但代理行為的效力歸屬本人,撤銷權屬於本人乙,不是由甲自行撤銷。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須判斷代理行為之撤銷權歸屬
(B)正確
甲逾越代理權限所為之代理行為,得因乙之承認而確定生效
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 民法 第 170 條
事實對應:甲逾越代理權限所為之代理行為=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
(C)錯誤
若甲僅十六歲,甲所為之代理行為無效
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之效力,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 民法 第 104 條
條文是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選項寫十六歲的甲所為代理行為無效。
(D)錯誤
若甲為乙之法定代理人,得因乙之同意,為雙方代理行為
代理人非經本人之許諾,不得為本人與自己之法律行為,亦不得既為第三人之代理人,而為本人與第三人之法律行為。── 民法 第 106 條
第 106 條的許諾是本人授權的意定代理情形;法定代理是因本人欠缺或限制行為能力而設,本人無法有效許諾,法定代理人不得以本人同意為雙方代理。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須判斷法定代理人能否以本人許諾而雙方代理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第39題答B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