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39 題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營代銷業務者,對於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之案件,未於規定期限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者,至少將被處新臺幣多少萬元以上之罰鍰?
官方答案:A下一題
詳解
題目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營代銷業務者,對於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之案件,未於規定期限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者,至少將被處新臺幣多少萬元以上之罰鍰?
考代銷業未依限申報登錄的罰則。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答案 A。
修法提醒:民國 110 年修正前:第29條第1項第2款「違反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四條之二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第24條之1第2項規定代銷業應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三十日內申報登錄;現行:代銷業改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未依限申報按戶(棟)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經處罰二次仍未改正者按次處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最低三萬元未變,修正內容不影響本題選項判斷。
(A)是答案
三
經營代銷業務者,對於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之案件,應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4 條之 1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版)
二、違反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四條之二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9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版)
選項與條文相同。
(B)不是答案
五
經營代銷業務者,對於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之案件,應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4 條之 1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版)
二、違反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四條之二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9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版)
條文是三萬元以上,選項寫五萬元以上。
(C)不是答案
六
經營代銷業務者,對於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之案件,應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4 條之 1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版)
二、違反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四條之二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9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版)
條文是三萬元以上,選項寫六萬元以上。
(D)不是答案
十
經營代銷業務者,對於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之案件,應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4 條之 1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版)
二、違反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四條之二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9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版)
條文是三萬元以上,選項寫十萬元以上。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第19題答A或B或AB者均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