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土地說明書應納稅額項目。考試當時版本列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工程受益費、印花稅等,沒有契稅(契稅列在成屋),答案 C。
修法提醒:考試當時(民國101年9月11日版):土地應納稅額、規費項目為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工程受益費、代書費、印花稅、登記規費、公證費;現行(民國115年1月13日版):稅費項目為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印花稅等。兩版都沒有契稅,修正內容不影響本題選項判斷。
(A)不是答案
土地增值稅
(1) 應納稅額、規費項目: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工程受益費、代書費、印花稅、登記規費、公證費。──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民國101年9月11日版) 第 1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B)不是答案
地價稅
(C)是答案
契稅
條文是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工程受益費、代書費、印花稅、登記規費、公證費,選項寫契稅。
(D)不是答案
印花稅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第19題答A或B或AB者均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