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年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21 題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下列何者非屬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之情事?
官方答案:B下一題
詳解
題目依都市計畫法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下列何者非屬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之情事?
考都市計畫迅行變更事由。條文列重大事變損壞、避免重大災害、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配合重大設施,沒有土地權利人權利受損,答案 B。
修法提醒:都市計畫法第27條於民國110年修正,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的四款事由未變,修正內容不影響本題選項判斷。
(A)不是答案
因水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時
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遇有下列情事之一時,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 都市計畫法 第 27 條
一、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時。── 都市計畫法 第 27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B)是答案
因土地權利人權利遭受重大損失時
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遇有下列情事之一時,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 一、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時。 二、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時。 三、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 四、為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市)興建之重大設施時。── 都市計畫法 第 27 條
條文是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時等四款,選項寫因土地權利人權利遭受重大損失時。
(C)不是答案
為適應經濟發展之需要
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遇有下列情事之一時,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 都市計畫法 第 27 條
三、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 都市計畫法 第 27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D)不是答案
為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市)興建之重大設施時
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遇有下列情事之一時,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 都市計畫法 第 27 條
四、為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市)興建之重大設施時。── 都市計畫法 第 27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