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7 題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與區段式公告土地現值查估相較,兩者主要的差異在於下列那一影響不動產價格因素調整的考量?
官方答案:A下一題
詳解
題目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與區段式公告土地現值查估相較,兩者主要的差異在於下列那一影響不動產價格因素調整的考量?
考價格影響因素。公告土地現值以地價區段為單位查估區段地價;徵收補償市價須再就各宗土地的個別條件調整,差異在個別因素,答 A。
修法提醒: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第 20 條於民國 103 年 11 月 14 日修正,增訂第 5 項宗地個別因素資料之行政條件填寫方式;第 1 項以比準地為基準、參酌個別因素調整估計宗地市價的規定未變,修正內容不影響本題選項判斷。
(A)是答案
個別因素
預定徵收土地宗地市價應以第十八條選取之比準地為基準,參酌宗地條件、道路條件、接近條件、周邊環境條件及行政條件等個別因素調整估計之。──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 第 20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1 年 6 月 5 日修正版)
二、其他地價區段之土地,以區段地價作為宗地單位地價。── 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第 23 條
一、屬於繁榮街道路線價區段之土地,由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依繁榮街道路線價區段宗地單位地價計算原則計算。── 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第 23 條
十六、個別因素:指不動產因受本身條件之影響,而產生價格差異之因素。──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2 條
公告土地現值除繁榮街道路線價區段另有計算原則外,以區段地價作為宗地單位地價;徵收補償市價則以比準地為基準,再參酌宗地條件、道路條件等個別因素逐宗調整,兩者差在個別因素。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須比較公告土地現值與徵收補償市價兩套查估規定的差異,不能單用一條條文判斷
(B)不是答案
區域因素
十五、區域因素:指影響近鄰地區不動產價格水準之因素。──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2 條
十六、個別因素:指不動產因受本身條件之影響,而產生價格差異之因素。──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2 條
兩者都要反映區段所在地區的價格水準,區域因素不是主要差異所在。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徵收補償市價與公告土地現值的查估差異規定在查估辦法,須比較兩種查估方式
(C)不是答案
一般因素
十四、一般因素:指對於不動產市場及其價格水準發生全面影響之自然、政治、社會、經濟等共同因素。──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2 條
十六、個別因素:指不動產因受本身條件之影響,而產生價格差異之因素。──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2 條
一般因素全面影響市場,兩種查估都同樣受影響,不是差異所在。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徵收補償市價與公告土地現值的查估差異規定在查估辦法,須比較兩種查估方式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第17題一律給分。